商务部对我所代理的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反倾销期终复审案作出肯定性裁定
2025年6月30日,商务部发布今年第33号公告,对我所代理的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件作出肯定性裁定。
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欧盟公司:
所有欧盟公司 43.0%
英国公司:
所有英国公司 43.0%
韩国公司:
1. 株式会社POSCO 23.1%
2. 其他韩国公司 103.1%
印度尼西亚公司:
所有印度尼西亚公司 20.2%
商务部决定对自株式会社POSCO进口的被调查产品继续按照商务部2019年第31号公告执行价格承诺,除非中止或提前终止,价格承诺有效期至本反倾销措施终止之日。在株式会社POSCO价格承诺执行期间,该公司生产的被调查产品以不低于承诺价格向中国出口的不征收反倾销税;如出现违反价格承诺或其他终止价格承诺的情况,则按照该公司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有关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反倾销期终复审案件的裁定公告请参见商务部官方网站http://www.mofcom.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