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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我所代理的相关白兰地反倾销案作出肯定性最终裁定

来源:北京博恒律师事务所 / 2025-07-04 作者:boheng

2025年7月4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34号公告,对我所代理的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相关白兰地)反倾销案作出肯定性最终裁定。在本案中,调查机关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7月5日起5年。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1.马爹利股份有限公司   27.7%
2.法国轩尼诗公司       34.9%
3.埃·雷米马丹公司     34.3%

4.其他配合调查的公司   32.2%

5.其他欧盟公司         34.9%


根据公告,调查机关决定接受欧盟34家公司价格承诺。


有关本次最终裁定公告请参见商务部官方网站http://www.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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