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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我所代理的丙酸反倾销案作出肯定性初步裁定

来源:北京博恒律师事务所 / 2024-04-23 作者:boheng

       2024年4月19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5号公告,对我所代理的丙酸反倾销案作出肯定性初步裁定。在本案中,调查机关认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存在倾销,国内丙酸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24年4月20日起采用保证金形式对被调查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保证金比率为43.5%。

     【案件背景】
      
       2023年7月21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丙酸,英文名称Propionic acid,简称PA,分子式为C3H6O2,在常温下通常呈无色或微黄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易燃,可与水混溶,也溶于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丙酸化学性质活泼,可通过化学反应生成盐、酯、酰氯、酰胺、酸酐等其他化学品,主要用于生产防腐剂、防霉剂、除草剂、医药中间体等,广泛应用在食品、饲料、农药、医药等领域。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9155010项下。

      有关本次初步裁定公告请参见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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