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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我所代理的葡萄酒反倾销调查申请正式立案

来源:北京博恒律师事务所 / 2020-08-18 作者:boheng

       2020年8月18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34号公告,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被调查产品是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主要作为饮料酒供人消费。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2042100项下。

      该起案件是今年商务部对外发起的第二起反倾销案件,第一起案件为针对美国聚苯醚产品的双反调查案件。有关本次反倾销立案公告可以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官方网站http://www.mofcom.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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