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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我所代理的对位芳纶长丝反倾销调查申请正式立案

来源:北京博恒律师事务所 / 2026-11-06 作者:boheng

 2026年11月6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57号公告,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位芳纶长丝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被调查产品的中文名称为对位芳纶长丝,又称芳纶1414长丝,英文名称为Para-aramid filament yarns。被调查产品是一种由芳香族聚酰胺制得的化学纤维长丝,是由酰胺基团相互连接苯环对位所构成的线型大分子组成的纤维,其中至少85%的酰胺键是直接连在两个苯环对位之间。被调查产品包含所有类型的对位芳纶长丝产品,无论是否经着色、并丝、合股、加捻、浸渍、涂覆、活化处理等。对位芳纶长丝具有低密度、高模量、高强度、尺寸稳定、耐切割、耐腐蚀、耐热、阻燃、绝缘等优异性能,可用于生产光纤光缆增强材料、防弹织物、防割面料、轮胎帘子布、汽车胶管、传动带、绳索网具、动力电池壳体等,广泛应用在光电通讯、橡胶制品、轮胎工业、汽车、安全防护、航空航天、体育休闲、环境保护等领域。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54021120、54026130和55011100。上述税则号项下的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对位芳纶长丝反倾销案是今年我国对外发起的第4起反倾销原审调查案件。有关立案公告可以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官方网站http://trb.mofcom.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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