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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我所代理的苯乙烯反倾销期终复审案发布立案调查公告

来源:北京博恒律师事务所 / 2023-06-21 作者:boheng
       2023年6月21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2号公告,决定自2023年6月23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立案调查。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我国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继续按照商务部2018年第43号公告确定的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率为韩国6.2%—7.5%,台湾地区3.8%—4.2%,美国13.7%—55.7%。

      有关此次反倾销期终复审立案公告可以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官方网站http://gpj.mofcom.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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