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我所代理的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反倾销期终复审案发布立案调查公告
来源:北京博恒律师事务所 / 2022-04-21 作者:boheng
2022年4月19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1号公告,决定自2022年4月20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立案调查。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我国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继续按照商务部2017年第17号公告确定的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所有企业的税率为47.1%。
有关此次反倾销期终复审立案公告可以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官方网站http://www.mofcom.gov.cn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