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我所代理的光纤预制棒反倾销调查申请正式立案
Source:北京博恒律师事务所 / 2017-09-13 Writer:admin
2014年3月19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7号公告,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进行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光纤预制棒是具有特定折射率剖面并用于制造光导纤维(简称光纤)的石英玻璃棒。用光纤预制棒制造出来的光纤用于各类光缆结构进行光信号传输。
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70022010。
光纤预制棒反倾销案是今年我国对外发起的第一起贸易救济案件,为我事务所代理。另外,2013年,我国对外共发起6起贸易救济案件,其中有4起案件(即浆粕反倾销案、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案、单模光纤反倾销案-涉案国为印度)为我事务所代理。2012年,我国对外也一共发起了6起贸易救济案件,其中有4起案件(分别是TDI反倾销案、间苯二酚反倾销案、甲苯胺反倾销案和吡啶反倾销案)也为我事务所代理。
有关本案的具体立案公告可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