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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我所代理的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申请正式立案

Source:北京博恒律师事务所 / 2017-09-13 Writer:admin

2013年7月1日,商务部发布今年第36号和第37号公告,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和补贴调查期均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均为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该案为我国今年第4起对外反倾销申诉案件,也是我国的第1起对外反补贴申诉案件。截止目前,今年我所共代理3起反倾销申诉案件和1起反补贴申诉案件,此前我所代理的2起反倾销申诉案件涉及的产品分别为浆粕和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同时,在我国提起的79起对外反倾销案件,我所代理或参与过的案件共51起,约占申诉案件总量的65%,在我国提起的7起对外反补贴案件,我所代理或参与过的案件共3起,约占申诉案件总量的43%。
      关于此次对原产于欧盟进口葡萄酒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公告可以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网址为:http://www.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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